工会、妇女联合会(合署)
关于召开2023年度各二级单位教职工 (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870

关于召开2023年度各二级单位教职工

(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实施二级教代会制度,进一步发挥教职工在二级单位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及《江苏理工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要求,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现将召开2023年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各分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原则上应于本学期结束前召开本单位二级教代会。

二、会议内容

1.听取本单位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改革和重大事项解决方案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取本单位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议本单位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分配实施方案、二级单位岗位考核实施办法以及其他关系到教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应采用无记名票决制的表决方式,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4.监督本单位落实学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决策和两级教代会决议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需要调整本单位工会委员的,应在本次会议上补选、改选,并将补选、改选结果报校工会审批。

三、会议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分工会要在各二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制定计划、精心筹备、开好会议,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二)程序规范

1.代表产生:教职工总数不足80人的单位,原则上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超过80人的单位,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二级单位总人数的40%,其中,一线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60%,担任本单位行政职务的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其中高级职称、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成员应占适当比例。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团委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应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人选。

2.代表选举:各分工会按代表比例名额,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代表。选举应有各选举单位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能进行,被选代表获选举单位应出席人数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或分工会负责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三)会前申请

各单位二级教代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实行会议报告制度,在方案和议程确定后于开会前一周提交《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申请表》(见附件1)报校工会审批、备案。届时各单位邀请分管校领导及校工会领导参加会议。  

四、其它要求

1.加强档案管理。各二级教代会结束后,要及时向学校教代会执委会、校工会报送本单位会议召开情况,上报材料参见《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附件2)。

2.重视宣传工作。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宣传会议精神,传达会议决议,多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 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申请表

附件2 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




                              江苏理工学院工会

                             2023128

附件1 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申请表.doc

附件2 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