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妇女联合会(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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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妇女联合会(合署)工作职责 |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24-09-04 浏览次数:67 |
1. 负责工会、妇女联合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制订工会、妇女联合会工作的政策、文件、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分工会开展活动。 2. 负责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教代会工作机构和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职能。 3. 负责推进二级单位教职工大会建设,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4. 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 5. 对教职工进行爱岗敬业、职业道德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加强师德建设。 6. 负责开展提高教职工素质的学习培训、技能竞赛;组织推荐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做好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工作。 7. 负责教职工节日福利发放、走访慰问、困难补助、医疗互助会管理等服务教职工的工作。 8. 负责“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及公益活动,指导教职工社团协会开展活动。 9. 负责开展女教职工服务工作,支持女教职工开展有益活动,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0. 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11. 负责工会经费管理工作,执行工会经费的管理制度,做好工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2.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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